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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5021659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正骨水 |
产品名称 | 玉林 正骨水 45ml |
产品规格 | 45ml |
有效期 | 48个月 |
主要作用 | 活血祛瘀,舒筋活络,消肿止痛。用于跌打扭伤以及体育运动前后消除疲劳。 |
用法用量 | 用药液轻搽患处;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,每日2~3次 |
生产企业 |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
不良反应 | 偶发皮肤瘙痒起疹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为外用药,忌内服。
2. 用毕洗手,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。不能搽入伤口。 3. 忌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4. 儿童、孕妇、经期及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儿童皮肤娇嫩,敷药时间、用量应视年龄适当加减,成年人也应按用法掌握用量,以免药力过度刺激,引起皮肤发炎。 5.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,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,暂停使用。 6. 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,或出现局部红肿、疼痛、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7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含草乌,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,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,如用药超过7天,应向医师咨询。 9.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、刺痛、皮疹时,应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,应立即停用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 10.若出现局部红肿、疼痛、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11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12.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3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4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6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医师或药师。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