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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044 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四磨汤口服液 |
产品名称 | 汉森 四磨汤口服液 10ml*8支 |
产品规格 | 10ml*8支 |
有效期 | 24 个月 |
主要作用 | 顺气降逆,消积止痛。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,症见腹胀、腹痛、啼哭不安、厌食纳差、腹泻或便秘;中老年气滞、食积证 症见脘腹胀满、腹痛、便秘。 |
用法用量 | 口服,成人一次20毫升,一日3次,疗程一周;新生儿一次3—5毫升,一日3次,疗程2天;幼儿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,疗程3-5天。 |
生产企业 |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| 1.饮食宜清淡,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冬天服用时,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~8分钟后服用。 3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婴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患儿如腹胀腹痛或哭闹不安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