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关推荐
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73104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通用名称 | 珍珠明目滴眼液 |
产品名称 | 苏春 珍珠明目滴眼液8ml 10盒装 |
产品规格 | 8ml |
有效期 | 24 个月 |
主要作用 | 清热泻火,养肝明目,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。 |
用法用量 | 滴入眼睑内,滴后闭目片刻,一次1~2滴,一日3~5次。 |
生产企业 |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| 1.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、流泪频频者停用;
2.用药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、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到医院就诊; 3.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; 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; 5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; 6.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; 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; 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温馨提示 | 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 |

